<%@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治理商业贿赂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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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光焘部长在全国建设系统
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重点,是部署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刚才,志峰同志代表部党组做了动员报告,对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5位单位代表的发言,表明了态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相信对与会同志有借鉴意义。会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吴官正书记批示和有关讲话,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志峰同志的动员报告。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建设、规划、市政、房地产等主管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实施计划报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年初以来,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召开了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此一并传达,各地要全面学习贯彻。我结合建设系统的工作,强调五项重点工作。

    一、搞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全面有效地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于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全面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调控作用,促进城镇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部和监察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要求,对今年规划效能监察已经进行了部署。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26号文件中有关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的要求,以及国办发(2006)12号文件中有关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的要求。各地要制定和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近期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用地布局,强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