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省建设厅决定组织全省建设系统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验收。现转发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验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按照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要求,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为全面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高度重视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国家和省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深远而重大。建设领域是国家明确的六大重点之一,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对于净化和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优化建设行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检查和评估验收,是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更是查漏补缺、拓展工作领域、深化治理效果,进一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同时,这次检查和评估验收,不仅是对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更是对我们建设管理工作的一次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组织落实。
二、 立即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接通知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所主管的业务工作及部门、单位自身情况,对照《意见》所列9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按照对行业系统的检查和评估验收细则,在单位自身和行政职能范围内认认真真组织开展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报告,请于2月26日报省建设厅治贿办,材料务必具体、丰富,要避免空洞。
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次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安排精干力量专门负责,落实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扎扎实实做好检查和评估验收各项工作,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1-87087015,传真:0531-87946348,邮箱:gcjsgl@sdjs.gov.cn。
附:关于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