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发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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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明确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停止使用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日期为2008年2月27日。我省自去年正式开展建造师注册工作以来,已注册了一、二级建造师近五万人。今年初,考虑到项目经理取消在即,许多建筑业企业建造师注册人数尚未达到资质要求和执业要求,建设部决定对于在施工企业一线工作同时达到一定技术和执业年限标准的人员,经评审合格后予以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我省共有2123人通过了建设部评审,获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08年7月中旬-8月上旬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分别在济南、烟台共组织了七次发证会议。会上,山东建筑大学、山东交通学院的专家做了项目管理方面的专题讲座,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梁泽庆同志做了讲话,全面介绍了建设执业资格制度特别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及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与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关系,阐述了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有关问题,就我省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做了总结,并对做好下一步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上为2086人颁发了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
全省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发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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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梁泽庆同志和副主任董林玉同志在发证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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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梁泽庆同志在发证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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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副主任董林玉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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